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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推优工作的通知
2016-11-24 10:44 商贸流通学院 团总支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社区团工委、团支部:

为了进一步推进党建和团建工作,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扩大入党积极分子的队伍,充实党的后备力量,经学校团委讨论决定,在11月至12月初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培养对象”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各二级学院在团总支书记、政治辅导员的领导下成立考察小组,团总支书记为考察小组组长,指导推荐考察工作。社区团工委成立考察小组,社区团工委书记为考察小组组长,指导考察鉴定工作。

二、日程安排

1116日,召集校团委组织部成员、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副书记、组织部长、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召开全校推优动员大会。

2117-8日,各二级学院召开各考察小组组长及各班团支部书记会议进行总体安排,确定二级学院推优考察小组人员名单,明确“推优”细则。

3119-11日,各考察小组组长召开考察小组人员会议,明确分工,布置任务。

41113-20日,各班团支书召开团员大会,由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学生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的方式提出推荐对象。

51121-23日,各二级学院考察小组在各班团支部推荐基础上,做好汇总,考察工作,填写《学校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并将所有登记表上交校团委组织部审核。

61124-27日,校团委组织部审核后将团委、学生会、自治会副部长以上被推者的登记表交社区团工委考察小组审核鉴定。

71128-30日,社区团工委考察小组认真审核三大学生组织被推荐者在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区的表现情况,在登记表中填写审核鉴定意见,并将审核表返还校团委组织部。

8121-4日,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社区团工委考察小组进行讨论,确定最后推荐名单,交校团委审核确认。

9125-7日,校团委进行审核,校团委组织部公示推荐名单,并将有关资料报校党委宣传部。

101210日前,各团总支将考察工作总结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团委组织部作好反馈工作。

三、注意事项

1.考察要全面、客观、公平、公正。

2.考察报告需征求包括:班主任、二级学院辅导员、公寓辅导员、团支部书记、班长、寝室同学、一般同学等意见;校级学生干部还需考察所在学生组织及在学生社区的意见。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个人学习、团学工作、生活等情况。考察校级学生干部时,要关注其在文明寝室建设及日常行为规范建设中的表现。内容严格保密,考察报告要求真实,简练,讲究质量。

4. 各支部择优推荐,推荐名单提交各分院团总支,由分院团总支根据推优的名额分配数严格把关,最后由校团委定夺推优名单。(“推优”工作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推优的名额分配见附件2

5.在考察过程中,二级学院考察小组和社区团工委考察小组密切合作。

6.考察小组应召开会议讨论确定推荐名单。

7.考察结束后,由团总支书记向各班主任反馈,考察小组负责向各团支部反馈。

8“推优”具体工作联系人:校团委组织部部长胡萌萌(手机:15857110802  短号:510525  QQ273298574  邮箱:273298574@qq.com

校团委推优指导老师:王芳芳(86928221,行政楼1105办公室),赵冉(86928220,行政楼1105办公室)

附件  1、《关于推荐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

     22016年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推优”名额分配

3、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推优”工作流程图

4、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推优”登记表(样表)

                             共青团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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